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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紐約目前正處於寒冬,但一項影響全市數百萬租屋族夏季命運的新法案已正式拍板。紐約市議會日前通過一項具里程碑意義的法案:要求全市房東必須在2030年前,應租客要求安裝並維護冷氣設備。 這項法律將冷氣定位為「基本生活必需品」,如同暖氣在紐約冬季的法定地位。
隨著全球氣候變遷,紐約市的夏季熱浪愈發頻繁且致命。根據紐約市衛生局數據,每年夏季平均有約500 名紐約人因極端高溫相關原因死亡,其中多數發生在室內且無冷氣的住所。
支持該法案的市議員林肯·雷斯特勒(Lincoln Restler)表示:「正如房東在冬天必須提供暖氣,在夏季也應提供降溫設備。這不是生活品質的選擇,而是攸關生死的公共安全問題。」
這項新法案為房東提供了約四年的緩衝準備期,租客與業主需要關注的關鍵時間點:
- 2028 年 3 月 1 日: 租客可開始正式向房東提出安裝冷氣的要求。
- 2030 年 6 月 1 日: 法律正式生效。屆時,房東在收到租客要求後,必須在60天內完成安裝。
- 降溫標準: 在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,當室外溫度超過 82°F(約 28°C)時,室內臥室溫度必須維持在 78°F(約 25.5°C)或以下。
儘管法案強制要求房東支付冷氣機本身及其安裝費用,但後續的電費支出仍由租客負擔。對於受租金管制(Rent-stabilized)的公寓,房東有權依法申請小幅度的永久租金調漲(MCI),以分攤設備更新成本。
代表業主的團體對此表示強烈擔憂。許多老舊建築的電力系統已不堪負荷,全面安裝冷氣可能引發大規模的電力升級成本。雖然法律允許房東申請「財務困難豁免」或延期,但必須提供具體證明且每次展延僅限兩年。
此外,紐約市公共住房(NYCHA)暫時被排除在強制安裝之外,僅需在2028年提交降溫計畫,這一點也引發了公平性的廣泛討論。
這項新法被視為紐約市自1918年強制規定暖氣以來,最重要的居住環境變革之一。它標誌著「涼爽空間」正從一種選擇性的家電,轉變為21世紀大都會生存的基本人權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