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 News 尚新聞編輯中心 / 責任編輯
台北市政府法務局今(29)日表示,優食台灣股份有限公司(Uber Eats)於114年4月30日公告,自5月30日起調整「Uber One會員」訂閱方案,包括提高非餐點免外送費門檻、降低服務費折抵優惠、取消延遲補償機制等措施。此舉將影響年訂閱制會員原有權益,違反契約誠信原則,法務局已邀請業者到府說明,並提出具體改善要求。
法務局指出,Uber Eats此次調整將同步影響月訂閱與年訂閱用戶。月訂閱用戶若不續訂,需於下期計費前48小時透過App取消,期間無退費安排;年訂閱用戶則可於公告日起一個月內(至5月30日)申請終止並按比例退費。
法務局強調,早在111年已要求Uber Eats與foodpanda刪除「保留業者得任意調整訂閱內容」的不當條款,並依《消保法》第19條保障消費者在7日內解除契約的權利。當時Uber Eats曾承諾配合修正,卻仍於訂閱期間片面變更方案內容,顯已違反誠信原則。
因此,法務局向Uber Eats提出三項具體要求:
- 延長退款緩衝期:至少提供一個月時間,供年訂閱會員申請退費,並公開說明申請流程。
- 補償與續用選項:
- 提供原契約權益使用至期滿的選擇;
- 終止訂閱者應有補償,續用者則應加碼優惠;
- 對於未即時收到通知而自動續訂的用戶,提供彈性退費。
- 加強通知義務:清楚告知會員方案變動與可行對應措施。
消保官補充,業者於5月26日回覆,已同意延長退款申請期限至6月30日,並將於5月30日前再次發送全面通知。不過,對於如何讓會員依原合約繼續使用,或提供具體補償方案,Uber Eats尚未提出明確規劃。
法務局提醒消費者,若不同意新方案內容,應把握緩衝期內提出終止申請,以保障自身權益。也再次呼籲外送平台業者,訂閱內容調整應尊重既有契約,避免片面變更,並在現有訂閱期屆滿後才實施,確保資訊透明與消費者選擇權。

